第三百章-《我真是大球星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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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死胖子更是在这时候掉队了,张伯伦杀入他家篮下的时候。他才刚刚费力的跑过半场,所以纳什在这个时候,就萌生了一种秀一秀自己与内线的保留曲目——空中接力的念头。

    好死不叫死,他竟然在弹跳无敌的卡特头顶直接的高抛了。

    “啪!”

    卡特条件反射的,在纳什传球的时候,一巴掌将头顶的篮球扇飞了出去。

    西部队的这次快攻没有打成,直接的后果就是闷头跑在众人身后的奥尼尔,抢下了卡特盖下来的这个球,一条龙带球冲到西部的篮下扣篮得手。

    事情大多这样,很多美丽的事物,总是由无数的瑕疵组成。威廉姆斯、纳什,这样的华丽传球高手,每一次美妙的传球背后,总是伴随着只差毫厘的失误。

    毕竟不是相熟的队友,在这一次的进攻中,纳什吸取了刚才的教训,稍稍的放缓了一下控球的节奏。

    纳什的篮球智商非常的高,这在NBA早已经不是什么秘密,要不然他也不会在重回菲尼克斯的第一个赛季,就将德安东尼的战术领悟的如此的透彻。

    这位菲尼克斯曾经的十四号秀,在篮球“暮年”重返他初入NBA的第一家球队,就给这里的球迷带去了偌大的惊喜。

    相比起太阳的快,现在还打快的超音速、马刺,在进攻速度上要显得慢上一些,更注重队员之间位置的变换和配合。

    几乎在一瞬间,纳什就想通了这些。

    “控球中锋”是这两支球队所共有的一个特色。

    “啪!”

    刚过半场,纳什就将球掉到了张伯伦的手里。

    一个优秀的控卫,最重要的本领就是,根据场上球员不同的特点,执行不同的战术,这也是控卫被称之为“临场指挥官”的原因。

    张伯伦需要手里有球权,纳什明白这一点,所以他传球了,而且与里德诺不同的是,他选择的传球的时机非常的好。

    速度全开的张伯伦,很明显不是奥尼尔可以跟得上的,所以场上的另一个二年级球员詹姆斯,有速度、有身高、有力量,也有想法,就成了防守张伯伦最好的人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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